机构职能
纪委办公室、审计处工作职责 |
纪委办公室 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,承办学院纪委的日常工作; 负责落实党内监督工作,对学院党员干部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; 负责受理对学院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和教职工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,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和教职工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,严肃处理违纪案件; 受理学院党员和的申诉,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,维护党员的权利; 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和评议工作,检查领导干部履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; 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,加强对学院基建工程、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;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,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; 开展警示教育,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; 组织开展对学院专兼职纪检干部教育培训。 审计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,对院内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,提供审计咨询服务; 建立健全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; 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编制审计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审计项目; 根据工作需要,主要对学院下列事项进行审计: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,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,建设项目、维修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,资产管理情况,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 跟踪督办审计整改工作; 组织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; 完成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 |